本报讯(记者 李勇)为进一步提升跨区域执行工作合力,深化执行整体协同、联动协作,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11月2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倡议陕西省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铜川市、商洛市、延安市,山西省运城市、临汾市,甘肃省天水市、平凉市、庆阳市,河南省三门峡市四省十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连线,共同签署《关中平原城市群法院执行联动合作协议》,启动执行联动合作机制。
关中平原城市群法院执行联动合作机制包括委托执行、协助执行、执行协调、资源共享等事项,明确了委托查控财产的范围、办理时限以及异地司法拘留、清场腾迁、财产扣押的协助执行和安全保障义务,畅通了财产处置权移送、参与分配等执行争议的协调渠道,拓展了信息化共享范围。此次构建区域常态化执行协作机制,强化了关中平原城市群区域间执行联动建设,有助于共同打造关中城市群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促进关中城市群经济高质量发展。
启动仪式上,西安中院发出倡议,要在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上集聚合力、协作共赢,切实发挥跨域执行联动机制的乘数效应,通过规范委托执行办理流程,将传统的线下执行逐步转为线上委托执行。要在推进执行工作现代化上继续拓展合作领域,着重在信息共享、案例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开辟合作新模式,强化数据连通,推动关中平原城市法院系统平台的对接和数据共享,强化跨域指挥、协调功能的执行指挥体系建设。要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上依托各自优势,常态化沟通互动,分享在执行机制改革、执行队伍建设、执行品牌打造等方面的创新经验,推动关中平原城市群执行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