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渭南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渭南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震轩介绍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情况,渭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靳铭夏主持发布会。
据介绍,渭南市民政局坚持“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不断完善法规制度,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政策落实,持续编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社会救助保障底线兜得住、兜得牢,在困难群众中赢得口碑。全年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5.7万户14.6万人,城乡特困人员9438人;认定低保边缘家庭0.4万户1.2万人。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9.3亿元。
制度机制不断完善。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分工方案》,加快建立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市民政局相继修订完善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规程等政策文件,会同市级医疗、教育、就业等专项救助部门制定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市县两级普遍建立社会救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同和资源整合,提升社会救助整体效益。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和主动发现机制,畅通市县镇三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电话,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兜底保障更加有力。不断完善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推动农村低保政策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发挥临时救助解决“两不愁”的兜底作用和解决“三保障”的支持作用,全市66.28万已脱贫人口中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民政兜底保障范围10.36万人,占比 15.64%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加强与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数据比对,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符合条件的9318人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占比67.27%,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救助力度持续加强。从2023年1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610元/人月提高到67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从4836元/人年提高到5376元/人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6300元/人年提高到7032元/人年,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12000元/人年。积极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适度放宽低保认定条件,对低保边缘家庭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和完全失能、重度失能老年人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按照城市特困每人1200元、农村特困每人500元、城市低保每户1200元、农村低保每户500元的标准为城乡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发放冬季取暖补助3412万元,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越冬。
专项救助协同推进。教育、人社、住建、医保、应急管理等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做好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专项救助。医疗救助方面,救助困难群众18.93万人次,支出9374万元。教育救助方面,为26935名中职学生减免学费2790.7万元,为11.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发放资助资金7513.27万元;就业救助方面,援助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141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74万人;住房救助方面,通过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保障家庭1.5万户,农村危房改造363户,农房抗震改造578户;受灾人员救助方面,调拨棉被、棉大衣等物资4950余件套,下达冬春救助资金5551万元。
服务效能有效提升。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将低保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全面下放到乡镇(街道),减少中间环节,缩短办理时间。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建立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全面推行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小额和紧急情况的临时救助实现乡镇(街道)直接审批,提高救助时效。2023年,实施临时救助30419人次,发放救助金3628.8万元。依托“e救助”“渭南民政”微信公众号,实现社会救助“掌上办”“指尖办”。2023年,受理线上救助申请1.28万人次,审批通过率78.3%。全市2068个村均建立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服务队,配备社会救助协理员12479人,全年主动发现并救助困难群众11032人次。积极推行“物质+服务”救助,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将照护缺失的139人更换照料服务人,32名特困老年人安排入住县级中心敬老院。对全市4.83万困难群众开展探访服务,县镇民政干部、党员志愿者、社工等登门探访39.14万人次,提供关爱服务22.27万人次,圆梦微心愿1489条。
王震轩表示,新的一年,渭南市民政局将以“西部地区作示范、全省民政站排头、市直机关争一流”为目标,以省民政厅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和市委目标责任考核为“坐标”,以暖心民政“1+2+26”统揽全局,凝心聚力、干事拼搏,努力打造暖心民政、智慧民政、高效民政、安全民政、清廉民政等“五个民政”,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持续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加快发展基本社会服务,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展现民政新担当新作为。
本报记者 乔刚 王雅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