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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修复+社区矫正” 双向融合实现“三赢”

2024-06-11 15:54:14 来源:西北在线

本报讯(记者 李勇)为探索将生态修复纳入社区矫正考核范畴,创新公益生态修复工作机制,全力构建“生态修复+社区矫正”模式。近日,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蒲城县人民检察院、蒲城县司法局共同会签了《关于加强公益生态修复与社区矫正的协作意见(试行)》。蒲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喜民、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智彬、蒲城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军军及相关人员参加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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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三家单位均表示将依托椿林镇卧虎山“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西坡片区矿山生态修复司法保护联络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发力,为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生态修复、社区矫正创造条件,实现预防与打击犯罪、宣传与教育、生态修复“三赢”。

随后,公益生态修复与社区矫正协作启动仪式在椿林镇卧虎山“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举行。椿林镇人民政府镇长徐伟、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育军参加了活动。所有工作人员与来自孙镇、椿林辖区的三十多名社区矫正人员对基地树林中的石块、垃圾进行清理,使基地地面焕然一新。期间,还向社区矫正人员发送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宣传彩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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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修复+社区矫正”模式是让社会矫正对象通过生态环境修复的方式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有效的拓展、丰富公益生态修复和刑事执行的内涵和外延。将生态修复纳入特定社区矫正对象教育体系,为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生态修复、社区矫正创造条件,能够督促破坏环境者通过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该模式积极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感,同时也是实现以司法之力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保障的重要途径和方式。

责任编辑:赵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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