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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信息公示

2024-07-03 16:42:2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及《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府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信息向公众公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要

府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括三大部分:府谷新区、皇甫川产业开发区及清水川产业开发区,总规划区面积约 48.87km2。其中,皇甫川产业开发区及清水川产业开发区早在 2008 年时属于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府谷煤电化载能工业区。2014年,府谷县人民政府委托编制《府谷高新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年2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同意以府谷新区、清水川工业园和皇甫川工业园为基础,批准设立府谷高新技术开发区。2018年5月,府谷县人民政府着手规划修编,并委托开展规划环评工作,编制了《府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9年4月取得了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府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榆政环函〔2019〕164号)。

为加快高新区绿色发展,了解府谷高新区总体规划及环评要求的执行情况,掌握高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府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特委托开展府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的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1、规划范围及面积

本规划位于陕西省榆林府谷县城及县城东北,包含府谷新区、皇甫川及清水川产业开发区,总规划面积约 48.87km2,其中:府谷新区规划区面积约16.20km2;皇甫川产业开发区规划区面积约 15.87km2;清水川产业开发区规划区面积约 16.8km2。

2、规划时段

规划期限为2018-2035年。其中,近期为2018-2025年;远期为2025-2035年。

3、分区定位

府谷新区:府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先进技术引领区、核心科教支撑区和现代服务拓展区,集科技研发、成果孵化、商务办公、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物流运输、文化会展、商业服务等为一体的科技、金融、教育中心。

皇甫川产业开发区:以新型煤化工、载能工业(镁铝产业)为主导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现代化高新技术产业园。规划构建“2+3”的产业体系,重点发展新型煤化工、载能工业两大主导产业,培育发展传统产业、节能环保、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以煤制气、煤基精细化工为重点的新型煤化工产业。积极培育以节能环保技术与装备、超低排放技术与装备为重点的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产业,推动皇甫川产业开发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清水川产业开发区:以清洁煤电、新材料为主导产业,新型煤化工、装备制造业为辅,建设地方企业整合发展的现代化循环经济产业开发区。产业布局为构建“2+2”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以煤电一体化发展作为清洁煤电产业的发展重点,同时积极培育以镁基新材料、硅材料、耐火材料、新型建材为重点的新材料产业。4、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主+两副+五片区”的总体产业空间结构。

“一主”:府谷高新区产业发展核心,府谷新区行政中心,即高新区创新发展核心,重点建设总部商务楼、金融中心、研创中心等载体,主要承载行政办公、科技金融、产业服务、科技研发、技术合作等功能。

“两副”:清水川产业发展核心与皇甫川产业发展核心,即清水川产业功能区与皇甫川产业功能区的产业发展引导中心,主要承载功能区行政办公、产业服务、基本生活服务等功能。

“五片区”: 现代服务业发展区、高端能源化工产业核心区、高端能源化工产业次核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区、传统产业提升区。

二、规划编制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府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地址:府谷县府谷镇天府路79 号

联系人:陈宏伟

联系电话:15091786633

三、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跟踪评价技术单位: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兴泰七街168号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29-81712380

电子邮箱:30767876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链接,附件自行下载。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23Zudp0peOtHhNj4K_Jn4w 提取码:ce2w

公众可填写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意见表,在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编制过程中,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相关的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请您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公众意见表以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的方式反馈给规划编制机关或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机构。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府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4年7月3日

责任编辑:郑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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