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姚尧)12月2日,记者从陕西省财政厅获悉,今年以来,延安市综改中心聚焦规范和加强乡镇财政管理中心任务,以“四抓四促”为重要举措,扎实开展乡镇财政所绩效评价工作,推进乡镇财政所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升基层财政治理效能。
延安市财政局成立了乡镇财政所整体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印发了《延安市乡镇财政所绩效自评工作通知》,明确绩效自评目标、对象范围、评价内容、方式步骤、工作要求等,进一步压实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工作主体责任,将延安市115个乡镇财政所全部纳入绩效自评范围,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各县区通过财政所自查、核实认定,上报收集整理表格及自查报告13份。
同时,按照不低于乡镇财政所总数的30%的比例确定抽查复核对象,并有针对性地对选取的40个乡镇财政所进行复核审查。严格对照绩效管理要求和预算单位账户管理要求,逐项核查财政所存量账户开立情况,确保核查不留死角。经单位自评、县区审核、市级抽评,宜川县、洛川县、富县、黄陵县、宝塔区、子长市6县区财政所被评为A级财政所,其他7县区财政所被评为B级财政所。
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坚持一手抓发现问题,一手抓问题整改,本次绩效自评和账户清理涵盖115个乡镇财政所的553个账户,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撤销乡镇财政所违规开设的各类账户,并将资金交回国库。通过此次绩效评价,进一步规范了财政所账户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监管效能。针对发现问题,市综改中心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各县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规范财政所账户开设和管理,确保限期完成整改。
针对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县区严控乡镇财政所银行账户开设,杜绝私设银行账户;要求县区财政部门进一步夯实乡镇财政所银行账户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账户日常管理,规范业务处理流程,常态化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从源头防范化解资金存放管理风险;要求各县区建立和完善乡镇财政所考核激励竞争机制,加强乡镇财政所从业人员政策业务技能培训,强化乡镇财政所日常监管,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高效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