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日,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与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在西安世博园三号码头联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资料照片)。 记者 张英摄
2024年8月13日,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和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对“警法联调”优秀案例中的主持调解人员进行表彰(资料照片)。 记者 霍海澎摄
2024年8月29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陕西、四川、甘肃3地的14家中级人民法院以视频连线形式,共同签署《环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协同保护协议》(资料照片)。 通讯员 徐军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改革的重要方法。如今,很多突出问题呈现出跨部门、跨区域趋势,探索构建“协同共治”长效机制成为破题的关键。
2024以来,陕西司法机关坚持全局上谋势、关键处落子、协同中发力,围绕关系人民群众福祉、影响公平正义实现的重点环节,持续推动跨区划改革、部门联动、省际合作,通过各方面协同高效实现“1+1﹥2”的联动共赢效果。
跨省携手 共护青山绿水
从甘肃、青海、四川,到重庆、湖北、河南……去年以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付栋的手机通讯录里,突然多了一些外省朋友的电话号码。
朋友圈的“扩容”,因为一次“牵手”。
“大家虽身处异地,但有一个相同的目标——守护好秦岭的绿水青山。”2月15日,付栋告诉记者,2023年春天,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主办方召开了秦岭沿线七省(市)高级人民法院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会议,推动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量聚点成面。
在位于秦岭南麓的柞水县,来自秦岭沿线七省(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负责人共同签署《秦岭沿线七省(市)高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将手紧紧地挽在了一起。
“我们通过构建联席会议、委托合作、要案会商、交流研讨、联动互通、案例发布、联合宣传、共建共享等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协作机制,实现各省(市)人民法院在秦岭生态环境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等方面的全面协调对接,有效提高了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业化能力和水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二级高级法官崔喜说。
为了提升生态保护的系统性和协同性,近年来,陕西法院秉持“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原则,在环境资源审判执行方面深入开展跨省(市)域协作,持续汇聚生态保护合力,尤其在秦岭和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整体性保护工作中,不断拓展朋友圈。
“2023年,我们与黄河‘几字弯’城市群陕甘宁蒙晋五省(区)的10个中级人民法院签订了框架协议,完善司法协作机制,以大保护大协同格局筑牢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司法屏障,共护母亲河。”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常宝堂介绍,黄河“几字弯”流域内人民法院有着守护母亲河的共同职责使命,形成跨区域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格局,对各方办理跨域重大案件、开展跨域生态环境修复等具有重要意义。
而在黄河岸边奏响“司法协奏曲”的不只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山西省、河南省的多个中级人民法院签订《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司法合作规划》;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定西、天水、西安、宝鸡等地的6个中级人民法院建立渭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协作机制;佳县人民法院与山西省临县人民法院签署框架协议开启两地环境资源审判和执行联动共建共享模式……几年来,陕西沿黄流域各级人民法院通过一次次“牵手”,不断构建完善跨区域协作、跨部门联动的黄河流域司法协同保护长效机制,打造黄河“几字弯”“金三角”“大支流”司法保护协作品牌,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
不久前,第二届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会议在西安市召开,陕西、河南、湖北、重庆、四川、甘肃、青海七省(市)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负责人再次相聚于秦岭脚下,就推进秦岭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工作进行交流协商。
“在生态环境保护这件事上,一加一一定大于二,只有共护才能实现共赢。携手‘护绿’,这仅仅是开始。”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说。
跨区划改革 维护公共利益
今年春节前,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申请,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针对秦岭核心保护区非法穿越问题频发制发禁止令。这是首个依据检察机关申请向特定社会组织发布的禁止从事某项活动的指令,为有关公司和个人组织擅自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开展非法穿越、登山活动划下红线。
“秦岭的山山水水又多了一层保障。”作为西安市益友志愿者服务中心负责人的侯卫星和团队已坚持在秦岭组织志愿服务和垃圾清理10多年。去年,他入选全国检察机关首批“益心为公”志愿者骨干成员。一场以生态环境检察为突破口的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让他和检察机关“走”到了一起。
2022年7月28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设立秦岭北麓、秦岭南麓、关中平原、陕北高原4个派出检察院,办理秦岭、黄河流域跨区划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以及地方检察院怠于或不便办理的案件,逐步形成跨行政区划检察院集中管辖与区划检察院地域管辖相辅相成、一体履职的法律监督格局。
清水河是西安市长安区的一条重要河流,是西安市八水之一浐河的支流。早在2023年,“益心为公”志愿者、“绿色秦巴”环保组织负责人李鹏博就开始关注清水河水质。2023年秋天,有志愿者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反映:“清水河沿岸堆了好几处生活垃圾,还有一些建筑垃圾,有的堆放点离村民家就几米。”
经检测,这里的水质已影响到当地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查明案件事实后,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协同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以“诉”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积极整改。
2024年12月5日,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与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共同邀请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环保专家、“益心为公”志愿者和林业主管部门参加公开听证会评估整改成效。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地方政府清理了沿岸垃圾,重修乡村道路25米,还引入100余万元社会资金建设氧化塘与人工湿地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目前,该工程项目即将竣工。
向南翻过秦岭主脊,非法占用的瀛湖农用地已经复耕。耕地旁,有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牵头设立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区土地保护警示教育示范点”标牌。
陕北香山脚下,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与陕西省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督促煤矿企业投资5000万元建成污水排放管道工程,助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源头治理,流域内居民从中受益。
“山青不青、水干净不干净、空气好不好,关系到每个人的生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勇说,“检察机关需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高质效办理每一个案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更深刻的改变在机制层面。发挥跨区划检察机关“杠杆”撬动作用,形成上下一体、左右协同、内外联动的履职合力,是这场改革的意义所在。
截至目前,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建立内部机制19项,与新疆、甘肃等地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4项,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行政机关等建立协作机制15项,与高等院校建立协作机制3项,与省内10个市级检察院全部完成协作机制签订……
部门联动 解决急难愁盼
“现在碰到各种纠纷,我们都会及时启动‘警法联调’机制。”2月13日,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席王派出所民警卢建军说。
1月23日,席王派出所接到一起求助类警情。该所辖区空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内的一处导医显示器被一名陪护家属就医的群众不慎碰倒损坏,双方因为赔偿价格产生纠纷。卢建军在现场了解情况后,让空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相关部门提供维修清单及估算价格。
3天后,卢建军将当事双方邀请到席王派出所会议室,同时联系特邀调解员启动“警法联调”机制。经过民警、特邀调解员的居中调解,当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该起纠纷顺利化解。
“传统的矛盾纠纷调解,当事人往往要公安、法院多头跑,费时费力还费钱,‘警法联调’就是让公安和法院一起调解矛盾纠纷,实现优势互补、职能互补、程序互补,提高调解的效率和成功率。”卢建军介绍,自2023年11月15日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和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警法联调”合作签约以来,这项全新的工作机制被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各种矛盾纠纷调解中。
让群众的话有处说、事有人办、难有人帮,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正逐渐成为各地各部门的共识。只有通过协同共治,才能使“都不管”变为有序的“都来管”。
部门联动,让司法机关的执法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2024年9月1日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公安厅联合在全省开展为期1年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齐心协力推动专项行动有序、高效开展,形成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强大声势。
此外,在一些需要多部门协同发力、齐抓共管的领域,多部门合作也越来越多。例如,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会同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知识产权局等8家单位联合制定《陕西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共同签署《数据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健全数据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衔接机制,合力加强数据生产、流通、利用和共享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这些年,‘协同性’贯穿于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各环节,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鲜明特征。但是,要想实现各领域、各区域之间更好统筹协调,各项政策之间的相互配套、相互耦合,发挥综合治理的最大效能,相关部门还需进一步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以发展的、全面的、系统的思维促进优势互补、整体跃升。”西北工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副院长李娜说。(记者 张英 陶玉琼 霍海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