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年来,商洛法院聚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以“解纷+普法”双轮驱动模式,将法治教育与纠纷化解深度融合,通过创新普法形式、强化多元解纷、凝聚社会合力,打造“天平之光”司法护未品牌,在秦岭腹地撑起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蓝天”。
院校协同系好“法治纽扣”
“同学们,大家有谁知道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什么吗?”
“民法典!”在同学们异口同声的响亮回答中,法治教育课正式拉开序幕。
6月19日,洛南县法院石门法庭庭长王娟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和校园生活常见场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鲜活的法治故事,为石门镇五台小学200余名学生讲了一堂生动实用的法治教育课,引导同学们明辨是非,自觉树立遵纪守法的底线思维,强化规则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用民法典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系好“法治纽扣”。
“被取难听绰号怎么办?”“被高年级同学欺负了怎么办?”
互动环节,针对同学们提出的一系列问题,王娟结合法律规定提出了具体可行的防范策略和自我保护建议,还向同学们赠送了民法典漫画书,给学校赠送了民法典等书籍资料。法院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与学校协同联动,凝聚合力构筑未成年人保护的坚实防线,让法治种子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
基层联动织密“法治网格”
“小明15岁,能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吗?”“能”“不能”……同学们的答案并不统一。
“同学们,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法官给出了正确答案,部分学生表示自己以后改正,不再违法骑车。
在暑假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提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未成年学生自我保护能力,使其远离违法犯罪行为,平安愉快地度过暑假,6月27日,商州区法院大荆法庭联合大荆司法所、交警中队共同为大荆中学的师生带来了一堂专业且生动的法治课。
课堂涵盖交通安全知识、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校园暴力的表现及危害、与信息网络有关的犯罪的规定、网络安全、防溺水知识、野生动物保护相关规定等热点问题,同时提示同学们远离毒品。大荆中学七年级、八年级全体同学认真倾听,积极参与互动问答,同学们在轻松、活跃的氛围中受到法治熏陶。
大荆法庭建立“送法进校园”长效机制,通过此次校园普法活动,给同学们送上暑假法治大礼包,让法治思维、法治信仰浸润校园,推动法治精神融入日常校园生活。
现场解纷彰显“柔性司法”
6月30日,镇安县法院米粮法庭高效化解一起因校园内学生打闹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未成年人撑起司法保护伞。
5月28日,学生毛某与学生熊某在课间休息时嬉戏打闹,熊某不慎将毛某绊倒,导致毛某三颗牙齿脱落。干警通过走访学校、调取监控、询问当事人,全面了解事件的经过后,随即组织双方家长进行调解。法官一方面从民法典关于侵权责任等法律规定进行释法说理,明确责任划分;另一方面,以“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切入点,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共情沟通。经过多次“背对背”“面对面”的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熊某家长一次性赔付毛某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18000元,这起涉及未成年人侵权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米粮法庭长期开展“一庭一特色”建设工作,对校园纠纷早介入、早调解,将矛盾化解在诉前,通过柔性司法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护苗成长强化“以案释法”
6月17日,商南县法院湘河法庭干警通过“调解+司法确认”模式,高效化解一起因学生课间玩危险游戏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辖区中学两名学生在课间活动游戏时发生意外,导致一名学生两颗门牙断裂。在调解前法官干警将事发视频向双方家长播放,充分了解双方家长的想法和情绪后,考虑到该案涉及未成年人,且事情并不复杂,涉及赔偿数额不大,若进入诉讼程序不仅耗时长还可能延误治疗,影响同学情谊。
法官干警针对这起校园矛盾,客观分析事故前因后果,耐心讲解民法典中未成年学生在学校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合理的责任划分建议,积极引导双方家长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同学之间和谐友爱的角度出发,就此事进行理性、平等协商。通过释法明理,各方家长就责任认定和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并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侵权孩子家长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向受伤孩子家长支付一万元,校园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随后,法官干警以案释法,指出安全教育是家庭和学校需要共同承担的责任,只有让责任意识扎根于日常教育,才能真正筑牢校园安全的法治屏障。
司法护苗,茁壮成长。商洛法院始终将未成年人保护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坚持“解纷+普法”双轮驱动的工作思路,打造“天平之光”护未品牌,既注重法治教育的普及推广,又着力解决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切实将司法保护延伸至未成年人成长的各个环节。(通讯员李從熇 刘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