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医保局、省教育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启动2025年度陕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通知》明确,2025年陕西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70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可在常住地参保,鼓励大学生在学籍地参保。
全省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5年10月至12月25日。符合连续参保缴费条件的一般参保人员,缴费后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不符合连续参保缴费条件的,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通知》对特殊人员参保资助及待遇享受作出了具体规定。对特困人员、孤儿实行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实行定额资助。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及其随军未就业配偶和子女、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儿童等特殊人员,集中缴费期后可通过绿色通道参保,待遇自缴费后的次月起享受。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可享受自出生之日起的医保待遇
“与往年相比,2025年我省居民医保政策有多项优化调整。一是稳定参保缴费标准,按照国家要求确定全省统一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二是优化参保缴费时间,集中缴费期为10月至12月25日,集中缴费期结束后其他时间参保人员均可缴费,但需执行等待期相关规定。三是规范特殊人员参保范围,新增了退役军人未成年子女、社区矫正对象等,拓宽了绿色通道中困难人员参保范围。四是细化职工医保转移接续待遇衔接,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参保缴费后待遇可追溯享受,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自缴费之日起设置3个月等待期。五是明确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条件,除特殊群体外,断保再参保都需执行待遇等待期规定。六是拓宽缴费渠道,新增医保部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及‘医保钱包’在线缴费渠道,参保职工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还可实现省内异地及跨省缴费。”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余岚介绍。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级相关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织密织牢全省医疗保障网,助力提升全民健康保障水平。(群众新闻记者 李旭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