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候思宇)12月17日,记者从陕西省科技厅获悉,为深入推进全省企业从高校、科研院所选聘“科技副总”工作,针对前期工作中存在的个别企业填报信息不精准、个别市(区)审核把关有待提升等问题,省科技厅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明确了“科技副总”选聘对接服务的具体操作细则和支持措施,着力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此次优化亮点是服务对接平台的需求征集通道常态化开放,企业可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sstrc.com)“科技副总”专区随时发布岗位需求。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指导企业做好“科技副总”岗位需求发布、资料审核及岗位对接服务等工作。
企业在申报发布“科技副总”岗位需求时,必须按要求规范填写《企业从高校、科研院所选聘“科技副总”需求征集表》,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研发投入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企业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主体责任。企业发布“科技副总”岗位需求时,暂无拟选聘“科技副总”人选,应选择状态为“否”。后续对接完成“科技副总”选聘后,可使用岗位需求发布账号登录选择“我已完成对接”,并上传三方合作协议及填报“科技副总”相关信息。已完成选聘的企业发布需求时,“是否有拟选聘人选”直接选择“是”,并同步上传三方合作协议,完善“科技副总”相关信息。
各市(区)科技部门需严格履行审核职责,认真核验企业申报的各项资料,指导企业顺利完成需求发布。同时,要围绕企业发布的岗位需求,积极通过推送选聘信息、组织校企对接活动等多种方式,主动帮助企业精准匹配合适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助力企业高效完成“科技副总”选聘工作。
企业完成“科技副总”岗位需求发布并上传三方合作协议且对接状态为“已完成”,即可申请各项政策措施支持。为切实激励“科技副总”切实服务企业创新,省科技厅配套了三项支持措施。例如在科研项目支持方面,完成“科技副总”对接选聘的企业可申报“科技副总”专项支持项目,省科技厅将择优立项支持。目前第一批项目申报已结束,计划于2026年第二季度启动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在项目“横转纵”机制上,“科技副总”在服务企业期间,若与企业达成单个横向科技攻关项目(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经评审认定后,可探索择优转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纵向项目)。此外,陕西省科技厅还将持续跟踪总结“科技副总”服务企业的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遴选典型案例并择优给予表彰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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