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野外用火风险日益凸显。为切实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和指引功能,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法治宣传效果,3月25日,商州区人民法院将审判法庭搬至大荆镇口前村党群服务中心,就地公开审理一起失火罪案件。当地50余名村干部、护林员及村民代表等旁听庭审,在“家门口”沉浸式接受森林防火法治教育,为清明防火关键期敲响法治警钟。

庭审现场简朴庄重,国徽高悬,审判席、公诉席、辩护席与旁听席井然有序。法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推进庭审流程,细致梳理案件事实,逐一核对证据链条,完整还原案件发生的全过程,让旁听群众清晰地看到违规野外用火如何一步步酿成严重后果。
经法庭审查查明:2025年4月2日13时许,被告人魏某违反野外用火规定,在祭坟期间,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火纸、香、鞭炮,不慎引起森林火灾。经鉴定,总过火面积达35.5746公顷,其中林地19.3436公顷、牧草地16.231公顷,对当地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魏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全部证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法庭宣布,本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火魔无情,法律有度。一次疏忽的过失,可能换来终生的悔恨。”庭审结束后,商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周怡结合案件现场以案释法:“商州区人民法院开展本次失火罪案件巡回审判,既是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普法先行的重要举措,更是一次面向基层群众的法治教育公开课。希望每一位公民都能引以为戒,既守住防火的安全底线,也严守法律的红线。”
此次巡回审判打破传统庭审模式,将司法审判与普法宣传深度融合,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实效,把森林防火法治意识传递到基层末梢。商州区森林防火中心干部崔倍于也借此次庭审契机,向现场群众发出防火倡议:“清明临近,呼吁广大市民树立文明、安全、绿色的防火理念,自觉做到不玩火、不野外用火,文明祭祀,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守护商州青山绿水人人有责。”
一把火纸,一挂鞭炮,本为寄托哀思,却因一时疏忽,让青山“伤痕累累”,也让自己身陷囹圄。这场开在村庄里的庭审,不仅让被告人付出了法律代价,更让旁听群众在震撼中受到了教育。
清明临近,这场巡回审判如同一记警钟,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群众直观认清违规用火的严重危害。森林防火,重在防患于未然;法治意识,贵在润物于无声。希望每一位公民都能从这起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时刻绷紧防火这根弦,以鲜花代替纸钱,以追思代替明火,用实际行动践行文明祭祀新风尚,让“守护商州青山绿水人人有责”从一句口号转化为每个人的行动自觉,共同筑牢森林防火的安全屏障,让这片青山常在、绿水长流。(郭乾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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