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40年发展报告》发布 全国共有4.4万余名检察官在8万余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
本报北京6月23日讯(记者 焦以璇)6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40年发展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史卫忠介绍,40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展成就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包括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治体系更加健全、依法惩治和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更加精准、落实“双向保护”原则更加有力、协同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更加深入、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更加全面、促推未成年人保护协同共治格局更加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体系更加完备。
同时,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或者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依法从宽,最大限度地进行教育挽救,附条件不起诉14.4万人,同步开展监督考察、精准帮教,95%以上的未成年人没有再犯。近5年来,共有710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经检察机关帮教考上大学。
“对未成年人犯罪,更加精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结合社会危害、主观恶性、悔罪表现等情况具体分析,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罚当其罪。对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暴力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依法核准追诉。”史卫忠介绍。
针对通过网络聊天,胁迫女童自拍裸照上传,严重侵害儿童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指导性案例,确立无身体接触猥亵行为同样构成犯罪的追诉原则。2019年以来,检察机关起诉利用网络“隔空猥亵”未成年人犯罪1.8万人。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依法打击性侵害、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等犯罪,共批准逮捕42.9万人,起诉53.1万人。
报告显示,各级检察机关先后探索建立了社会调查、亲情会见、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分案起诉、心理疏导、监护干预、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一系列特殊制度。2018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亲情会见9.6万次,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9.5万次,申请法律援助34.7万人。2020年5月制度建立以来,通过强制报告发现案件1.7万件,对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督促追责1900余人。
为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检察机关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联动,针对校园性侵等问题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督促持续抓好落实。推进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全国共有4.4万余名检察官在8万余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教育部共建2100余个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可以说,我们用40年时间,走出了一条既立足中国国情又符合未成年人司法规律,既彰显法治力量又饱含司法温度的发展道路。”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宋英辉在会上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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