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回到顶部

筑牢千年古树法治屏障

《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迎来修订

2026-07-28 19:02:42 来源:西北在线

本报讯(记者 刘姚尧)7月27日,《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提请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陕西古树名木资源底蕴深厚,第二次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结果显示,陕西现有古树名木72.73万棵,位居全国第二,其中散生古树名木1.14万棵,古树群271个、71.59万棵。全国5棵树龄5000年以上古树名木均在陕西,分别为“黄帝手植柏(轩辕柏)”“保生柏”“老君柏”“仓颉手植柏”“洛南古柏”,黄帝陵古树群是我国现存最古老和数量最大的古柏群。

据介绍,现行《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0年颁布施行,施行十多年来在养护管理、巡查监测、移植管控、应急处置等方面规定与上位法存在不一致、不衔接等问题,缺少针对重点珍稀古树的专项保护制度,修订《条例》十分必要。本次修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开展立法工作,经过资料汇编、立法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审议。

本次修订由原来5章42条调整为7章37条,新增调查与认定、特殊保护两个独立章节,从多方面完善保护制度体系。条例完善保护目的,在立法目的中增加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明确概念范围,商品林中树木不属于古树,将具有重要景观价值的树木纳入名木保护范围,同时明晰权责边界。

在日常养护层面,细化养护责任,实现日常养护责任全域覆盖;规范抢救复壮流程,针对树木衰弱、受灾、染病等状况,建立快速上报、专业救治、科学复壮的应急处置流程;建立定期巡查机制,根据古树名木级别实施差异化巡查,及时处理树木异常问题。

针对陕西省独有的五棵五千年以上古树,草案设立专项保护专章,落实“一树一策”保护措施,组建专门保护力量,同时,扩大保护范围,强化智能化防护,配套视频监控、病虫害监测、防雷等设施,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全方位保护体系。

同时提出坚持文化挖掘和合理利用,深度挖掘文化内涵,合理发挥古树名木的历史和文化价值;在严守生态保护底线的前提下,允许合理利用古树名木生态旅游和科研价值,实现保护和发展良性循环。

下一步,陕西将持续提升古树名木保护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守护好珍贵的绿色历史遗产。

责任编辑:王菲
扫一扫分享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