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张学习桌,说好的“橡木”,到手却成了“橡胶木”。是口误,还是套路?
据了解,2023年6月,李阿姨为给孩子买学习桌,在某商场专柜花2500元购买了一张学习桌。销售人员介绍时称材质为“橡木”,李阿姨再三确认后下单购买,送货安装时师傅也答复是“橡木”。收货后,消费者发现桌子实际是“橡胶木”,遂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市场监管部门认定,该专柜构成“向消费者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责令改正并作出警告处罚。后来,专柜经营公司简易注销,消费者将公司股东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货款并三倍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真实、全面提供商品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销售人员将“橡胶木”说成“橡木”,使消费者基于错误认识购买商品,构成消费欺诈。商家提交的照片等证据,无法证明其销售时未进行虚假宣传,市场监管部门也已作出认定。因经营公司已简易注销,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股东向消费者退还货款2500元,并赔偿7500元,同时承担诉讼费、公告费。
法官说法:橡木和橡胶木一字之差,材质、性能、价格却差不少,介绍商品必须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商品质量、性能、用途等信息要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否则行政处罚和惩罚性赔偿一个都跑不了。(文中出现的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 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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