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按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名单制动态管理要求,省财政厅与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日前共同发布《关于更新陕西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名单的通知》,对我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名单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更新后,名单内的担保机构共43家。其中,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4家,分别为陕西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陕西循环发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陕西文化产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西安市11家,铜川市1家,宝鸡市1家,咸阳市1家,渭南市5家,汉中市1家,安康市1家,商洛市2家,延安市5家,榆林市10家,杨凌示范区1家。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市(区)财政部门应会同金融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管理,引导其聚焦支小支农主业,加强风险防范,推动担保机构高质量发展。(记者 吴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