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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实施“以演代评”新方案 优化科技成果评价体系

2025-12-24 11:05:01 来源:西北在线

本报讯(记者 候思宇)12月24日,记者从陕西省科技厅获悉,为进一步完善路演机制,优化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推动路演规范化、常态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该厅近日修订印发了《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以演代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路演项目主要来源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路演主体为科研团队或已注册成立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同时,全省构建“1+N”路演矩阵,“1”是指省级“三项改革”系列路演,分为高校院所专场路演、地市行(秦创原产业创新聚集区)路演、重点产业链系列路演三类进行。“N”是指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等以“三项改革”系列路演为牵引,自行组织的各类路演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营造良好创新氛围。

本次“以演代评”路演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省科技厅依托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建立“三项改革”省级路演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项目库推荐来源三类,一是高校院所专场路演由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组织推荐,筛选技术成熟度高、市场前景好且有转化落地意愿的项目;二是地市行(秦创原产业创新聚集区)路演项目由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秦创原产业创新聚集区组织推荐,结合当地资源禀赋,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掌握的科技成果中挖掘筛选;三是重点产业链系列路演项目由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行业龙头企业单位等聚焦提升全省产业链效能、强化产业链薄弱环节、开拓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等方面进行挖掘推荐。

《方案》按照发布通知、个人申请、单位审核、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程序组织开展路演落地项目评价,将路演落地项目分为他人实施转化和自主实施转化两类,分别制定评价标准与支持政策。由他人实施转化类项目,将企业承接转化成果、推动全省产业创新发展的成效作为重要评价依据。由自主实施转化类项目,将就地转化后技术经济成效和对该产业链创新水平能力提升,以及获得投融资机构投资等作为成果转化重要评价依据。省科技厅定期对项目库中自主实施转化的项目进行跟踪评价。将企业近年来营业收入、研发投入、创新能力、带动就业、获得投融资等成长情况作为主要评价依据。

此外,《方案》还强化了对路演转化项目的支持。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现场考察情况,择优对路演就地转化项目进行后补助支持。

责任编辑:郑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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