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涛)4月29日,记者从安康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适应城市治理现代化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现实需要,破解民生痛点、补齐制度短板、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安康市将于2026年5月1日正式施行《安康市城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共七章四十二条。明确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养犬人自律、公众监督相结合原则,厘清公安、城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职责,建立协同机制、保障经费投入,实现从免疫、登记、行为规范到执法、收容、处置全流程无缝监管;明确限养类型、限养数量、遛狗必须牵绳戴标识及禁入场所等内容;要求公安机关建立全市统一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对接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免疫、登记、年检、变更、注销等业务线上可办,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体现严管与便民并重;健全基层共治机制,强化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基层治理责任,明确其监督登记、宣传引导等具体职责,构建“政府管理、基层自治、社会协同”的多元共治格局;完善过渡衔接机制,充分兼顾历史状况与制度规范,避免“一刀切”执法,保障法规平稳落地。
《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安康城市文明养犬管理迈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新阶段。下一步,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抓好实施,确保法规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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