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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启动“药品安全 你点我检”活动 群众可“点单”监督药品安全

2026-08-21 15:47:32 来源:西北在线

本报讯(实习记者 权子昂)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8月19日起,“药品安全 你点我检”公众监督活动启动,通过“百姓点单、官方检验”的模式,聚焦公众关心度高的药品品种,增强抽检的针对性和靶向性,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据悉,该活动有效期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面向全省广大消费者开放,抽检范围覆盖陕西省内药品生产、零售企业及医疗机构在售、在用药品。活动分为宣传发动及公众点选、统计分析、抽样检验、结果公示四个阶段。具体阶段安排为:宣传发动及公众点选阶段(8月19日—10月10日),统计分析阶段(10月11日—10月17日),抽样检验阶段(10月18日—12月20日),结果公示阶段(2026年12月31日前)。

两种渠道参与“点单”

市民可通过两种便捷渠道参与药品抽检活动:一是扫描省药监局官方网站首页“药品安全 你点我检”专属二维码,进入“你点我检”小程序;二是关注“陕西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政民互动”——“你点我检”进入小程序。

进入“你点我检”小程序后,点击扫描药品条形码,系统将自动带出药品相关信息,公众需对药品信息进行确认,同时填写提交抽检原由(必填)、与抽检药品相关的违规事实或违法犯罪线索及关键证据信息(选填)、联系人(选填)、联系方式(选填)、是否申请举报奖励(选填)等信息。每个用户可多次提交不同药品的抽检建议。

科学制定抽检方案

公众点选阶段截止至2026年10月10日。随后省药监局将汇总梳理公众点单后台数据,按“药品名称+生产厂家”进行频次统计。排序选取公众“点”中频次排名前20个药品,同时兼顾儿童用药、慢性病用药、注射剂、中药饮片等高风险或重点品类。最后制定抽检计划——根据筛选结果制定专项抽检方案,明确抽检品种、批次等内容。

集中抽样检验工作将于2026年10月18日至12月20日陆续开展,由陕西省药品安全抽检技术中心负责规范抽样,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按照法定标准开展全项目检验。抽检结果将于2026年12月31日前在省药监局官方网站统一公示。

不合格药品将依法查处 举报可获奖励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药品,省药监局将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并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同时,活动设置举报奖励机制。若公众点选需要抽检的药品,检验结果为不符合规定,经药监部门立案查处后,认定该举报行为符合《陕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该举报人将获得不低于10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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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 你点我检”活动二维码

责任编辑: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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