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宝明)11月4日,汉滨区新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林业站、果园社区,成功处置一起私自圈养野生动物案件,解救一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红嘴蓝鹊。

当日,街道接到群众举报称果园社区后方有居民捡拾野生红嘴蓝鹊私自笼养。接到线索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核查处置。经现场辨认,该鸟类为红嘴蓝鹊,属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受法律保护,私自捕捉、圈养涉嫌违法。

执法队员与林业站工作人员向当事人耐心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讲明私自饲养野生动物的法律风险、疫病隐患,并对当事人开展劝导教育。经沟通,当事人主动将红嘴蓝鹊交由林业部门接收。目前该鸟已移交野生动物救助站,待观察体检、状态恢复后,将择机放归自然。
下一步,新城街道将持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和巡查力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私自捕捉、饲养野生动物行为,共同守护辖区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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