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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普化镇赛峪河韩门寨村段山洪沟治理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告

2026-10-14 16:10: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文件要求,蓝田县水务局委托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蓝田县普化镇赛峪河韩门寨村段山洪沟治理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蓝田县普化镇赛峪河韩门寨村段山洪沟治理工程(二期)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普化镇赛峪河韩门寨村

主要建设内容:治理河长860m,新建护岸总长度为1769m,其中左岸859m,右岸910m,河道疏浚860m。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蓝田县水务局

联系人:王科

联系电话:029- 8272132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西安曲江新区政通大道环境监控中心写字楼15层

联系人:巴工

联系电话:029-89135039

邮箱:18956938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址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在规定时同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或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前。

蓝田县水务局

2026年10月14日

责任编辑:郑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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